一、退费范围
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在外地参加居民(上大学、网上缴错)、出国、服兵役、服刑、死亡均可退费。
二、退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退费为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
三、退费资料
1、正常退费:退费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重复缴费证明、退费承诺书(见附件)。
2、死亡人员退费:
已注销人员提供退费人死亡证明,继承人(父母或子女)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退费承诺书(见附件)。
3、代办人退费:退费人身份证、社保卡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费承诺书(见附件)及相关资料(重复缴费证明或死亡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温县税务局 温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