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青岛市首批“妈妈岗”用人目录(一),请广大求职者予以关注。
“妈妈岗”并非新词,此前,广东、河北、黑龙江等地均进行了相关探索。此次青岛发布用人目录,意味着“妈妈岗”用人工作又迎新推进。
190个岗位来自7个用人单位
据报道,青岛市积极推行“妈妈岗”创新做法,广泛征集、发布上班灵活、工作弹性、有质量有温度的适合“宝妈”等群体的就业岗位。
据了解,此轮目录共发布了190个岗位需求,来自7个用人单位,涉及餐饮、家政、保安服务等领域,多为钟点工和小时工。
其他地区也在征集相关岗位
11月20日,山东临沂沂河新区也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妈妈岗”。
根据公告内容,这些岗位要求工作时间灵活,适合“宝妈”居家就业的项目,如居家客服、电商直播、手工制品制作、自媒体创作等兼顾家庭与工作的岗位。
同时,征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适中、工作环境良好的,可以适当安排双休、接娃送娃等便于育儿、持家的专业技术、管理、销售、生产类等岗位。
山东于9月发布通知推行“妈妈岗”
图源:山东省人社厅
山东多地开启“妈妈岗”用人岗位征集和发布,是对该省人社厅9月发布的《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进一步落实。
《通知》提到,“妈妈岗”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育儿妇女就业需求,梳理本地区带动妇女就业能力强、安置育儿妇女数量多的企业清单,纳入“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定期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
在“妈妈岗”劳动权益保障方面,《通知》要求,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依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民事关系的,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觉得好看,请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