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人民法院公示!
民生
2025-01-08 11:20
山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西省灵丘县人民法院(2010)灵民初字第216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了灵丘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文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本案执行到位案款3万元,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指定收款说明,指定公司员工刘江代为领取本案的执行案款。现本院向案外人刘江发放执行款3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满后,即向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指定收款人)刘江发放执行款3万元,如对本公示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