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线索,泸州多区县公安机关发布通告→

时事   2024-11-09 15:24   四川  



近日,泸州多个区县公安机关陆续发布了《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01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02
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


03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关于征集“村霸” “乡霸” “沙霸” “矿霸”

“街霸” “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

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村霸” “乡霸” “沙霸” “矿霸” “街霸” “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 “乡霸” “沙霸” “矿霸” “街霸” “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  “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 “街霸”等黑恶势力。

7.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二)严打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方面问题线索

1.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违法犯罪线索。

2.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3.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4.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 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硼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5.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6.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7.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8.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电话:

0830-4292003。

村霸” “乡霸” “沙霸” “矿霸" “街霸” “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13568623716(贺警官)。

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15983028061(杨警官)。

邮寄地址: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扫黑办(泸州市纳溪区公正巷7号,邮编:646300)。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2024年10月31日



04
泸县公安局

泸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泸县公安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

7.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二)严打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方面问题线索

1.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违法犯罪线索。

2.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3.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4.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

 5.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6.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禁用农药、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7.生产、经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使用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8.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泸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830-8195389(张警官)

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举报电话:18090861240(万警官)

邮寄地址:

泸县公安局扫黑办(四川省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588号,邮编:646100)。

特此通告。


       泸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5日


05
合江县公安局


合江县公安局关于征集

“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

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合江县公安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

7.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二)严打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方面问题线索 

1.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违法犯罪线索。

2.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3.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4.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

5.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6.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禁用农药、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7.生产、经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使用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8.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合江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830-5219061(张警官)。

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830-5219093(于警官)。

邮寄地址:合江县公安局扫黑办(四川省合江县符阳街道佛荔路123号,邮编:646200)。

特此通告。


 合江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6日


06
古蔺县公安局


来源|平安江阳 平安龙马潭 平安纳溪等
编辑|秦德莉
责编|邓艳
编委|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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