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4起酒醉驾案例 引以为戒!请勿以身试法!【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1-20 16:58   贵州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

无视法律 以身试法

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

....

然而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 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 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为加强警示教育

现将4起酒醉驾典型案例

予以曝光、警示

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姓名:陈某军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4日

酒驾测试结果:14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违法地点:印江县龙津街道昌隆汽修厂路段









案例二

姓名:代某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3日

酒驾测试结果:119.5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违法地点:印江县峨岭街道河滨路(中洲小区路口处)








案例三

姓名:黄某军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1日

酒驾测试结果:332.4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违法地点:印江县龙津街道罗家院路段








案例四

姓名:任某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5日

酒驾测试结果: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违法地点:印江县峨岭街道玉屏路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千分险

印江公安交警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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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田劢

审校:罗鹏

编辑:任江林、田诗宇

印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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