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对象
(一)义务教育阶段。满足以下条件的监护人,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1.具有红寺堡户籍的返乡人员;
2.红寺堡城区购房人员;
3.红寺堡城区务工人员。
注:1.红寺堡区城区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六年级、九年级不办理转学
(二)高中教育阶段。高一、高三年级不办理转学,高二年级监护人可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向红寺堡区教育局基教办咨询,根据学校学位进行办理。
二、转学所需材料
材料提供必须为合法监护人名下的户口本、房产或办理的各类证明资料。
(一)城区购房家庭子女
商品房。户口簿(原件)、房产证(不动产证)、契税发票等。没有办理房产证须提供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住建局备案)、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二手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等过户手续必须齐全。
(二)城区未购房家庭子女
公租房、廉租房。提供公租房、廉租房证,及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两种。
城区务工人员。须提供6个月务工工资流水,及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两种。
自建房。提供宅基地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自建房住户可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卡以及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两种。
(三)红寺堡户籍的家庭子女
具有红寺堡区户籍的提供户口本。
三、转学流程
(一)登记审核。网上登记时间为2月8日至2月12日,现场审核时间为2月13日至2月16日;对于以上登记未按时审核的,视为放弃。
1.网上登记。登录“吴忠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www.wzrxbm.cn)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红寺堡区招生转学服务平台后进行信息填报。
2.审验资料。网上已登记的,法定监护人根据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户口簿和房屋居住证明等资料,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统筹进行分配。
(二)学生报名。按照审核分配短信到分配学校报名就读,由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及转接学籍(10个工作日内)。
四、注意事项
1.转学转入的学生依据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无剩余空学位时不再安排学生转入。
2.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入。
3.转入到红寺堡区各学校的学生,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按时到分配学校报到,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4.凡外县区转入学生一律不提供校内住宿。
5.转入各校就读的学生必须依据此公告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入学生。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