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本级各参保企业: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3〕47号)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3〕50号)文件规定,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请需要申请上述补贴资金的参保企业务必于12月31日18时前登录“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确认账户信息或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上述业务。
附:区本级2023年稳岗返还“免申即享”企业未确认名单
区本级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企业未确认名单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5日
(2023年稳岗返还“免申即享”企业未确认名单)
(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企业未确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