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区本级2024年第三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

文摘   2024-10-24 12:03   西藏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426号)文件规定,审核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22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24日至20241030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24号

邮编:850000

电话:0891-6876651  0891-6323689

附件:西藏自治区区本级符合享受2024年第三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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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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