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65万元!两大光伏项目未批先建被处罚!

文摘   2025-01-15 20:05   北京  
1月7日,云南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对象均是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容显示,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浪戛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黑岩洼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为案件,经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已审查终结,最终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30.6万元以及34.4万元的罚款,共计65万元

公示信息显示,此前2024年11月21日,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移交疑似违法行为的报告》后,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浪戛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文件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5月20日停止施工,已完成13基铁塔建设。

随后2024年12月4日,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移交疑似违法行为的报告》后,于2024年12月9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黑岩洼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文件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8日开工建设,截止现场检查(勘察)当日(即2024年12月9日)已完成黑岩洼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58基铁塔(N1-N58)建设和21km送出线路并网,目前该项目已处于设备调试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61项“输变电工程”的“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两个项目为220千伏,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手续。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12月3日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保环责改[2024]4号)和(保环责改[2024]5号),该公司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主动承认违法事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整改方案》,按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最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对于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浪戛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上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为处以罚款30.6万元,在黑岩洼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上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为处以罚款34.4万元,共计65万元

资料显示,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成立于2022年4月,法人代表为安伯聚,注册资本为1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等,控股股东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数字新能源DNE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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