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00MW风光项目公示

文摘   2025-01-18 10:01   河北  

根据工作需要,现按程序,对申报的1个新能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将按程序上报兵团发改委申请纳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联系方式:师市发改委  0998—5701060 

附件:师市2025年1月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各师市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兵发改能源发〔2024〕288号)文件精神,按照兵团新能源项目申报流程要求,现甘肃申禾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丝路红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新增负荷配套路径(产业园区低碳转型路径)向我委联合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1个,现按工作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我委将向兵团申请,将以上新能源项目纳入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进行管理。
附件:第十三师新星市2025年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联系电话:0902-2565066)

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9日     

来源:师市发改委、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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