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平邑县监委对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原经理、临沂城发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录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私欲膨胀,靠企吃企,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刘录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平邑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