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履职办案要求,应用内蒙古“三个管理”新工具箱,凝心聚力锚定全区检察机关“三年一大变”的奋进目标,2月6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传达学习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暨“三个管理”专题培训会,院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参会。
以学促干
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金莲传达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短板弱项,对标上级院新要求,明确2025年各项检察工作的升级目标。
会议对“三个管理”的内涵和意义进行了深入解读,强调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最高检党组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检察实际管理制度的应有之义,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整体系统推动检察管理工作现代化和检察工作现代化,是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三年一大变”的奋斗目标的重要工具。
以管提效
培训中,综合业务部主任王嘉琪结合“三个管理”理念,对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定精神的涵义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强调最高检为基层减负不是不要管理,而是要与时俱进优化完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大管理格局。参会检察人员集体学习了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印发的《内蒙古检察机关一体构建“三个管理”体系暂行办法》和《三级院检察人员权责清单(2024版)》,明确要以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为实践路径,用好检察管理新工具箱,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以知促行
参会检察人员表示,此次专题培训会是贯彻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加强检察管理、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一课,是春节过后的收心课,也是锚定目标的指导课,通过此次培训更加明确了自身在检察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方向。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会为新的起点,锚定2025年高质效工作方向,持续深化对“三个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坚持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导向,为科尔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法治科尔沁区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科尔沁检察
采编:孙 东
校对:张铁牛
初审:王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