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保障春节前后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转,近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排查各项安全隐患,以检查促进规范、保障安全。此次检查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志学带队,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计划财务装备局、检务服务保障中心及物业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机关的办公、办案、活动区域及消防设施、机房设施、电器设备、门窗锁具、车辆封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详细询问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值班安排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录、立即整改。对各部门各类案件卷宗、文件资料进行了全面排查,要求检察人员时刻绷紧安全保密弦,严格规范管理,防止发生失泄密。
安全之事无大小,防范需于未发时。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检察人员维护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警觉性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坚决把隐患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无虞、保密无忧。
来源: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采编:孙 东
校对:张铁牛
初审:王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