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携带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携带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海关予以放行; 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如果家庭或者同行人一起来美,整体额度为$10,000。
如果需要填写超限金额申报,可以在机场索要FinCEN 105表格填写。
我们经常看到华人嫌弃麻烦或者担心申报以后会有其它法律风险而选择“沉默”,小编要再次提醒这可能会给您带来更大的麻烦。
正如海关文件中所说,美国海关有权对可疑的大额现金进行“没收”,这里的“没收”并不是“抢钱”,事实上只有时候提供合理财产说明,几乎所有的钱都会原封奉还。
但是这期间往往会经历耗时耗力的司法程序,特别是我们华人同胞中,很多人因为某些原因更喜欢现金收入,这就给举证资产来源带来了更多麻烦。
此前一位在美国餐馆打工的华人从芝加哥离境时携带了5万美金以上,这是他多年餐馆打工攒下来的钱,本来想回去给老妈买房子,在机场这位男士被海关拦下并在小黑屋盘问了5个小时,因为语言障碍,不但钱被没收,这位先生还在对自己不利的文件上签了字。他表示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带着手铐,感到非常羞辱。虽然最后他通过律师将自己的钱全部要了回来,但是期间所经历的过程令他感到十分后悔。
所以华人朋友们不管是往返哪个国家,都请遵守相关规定,不要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一旦被查即便钱没有损失,自己也会因此上了“海关黑名单”,以后再出行会一直被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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