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团委】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哈十八中学主题升旗仪式

文摘   2024-12-02 15:41   黑龙江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宪法不仅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更明确了公民的基本义务,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身处在一个法治社会,理应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在校园中,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尤为重要。这不仅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宪法并不是一部高高在上的法律文本,而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为准则。通过学习宪法,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其次,我们要积极践行宪法精神。宪法精神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校园中,我们要尊重老师的辛勤付出,友爱同学,团结互助。不欺负弱小,不嘲笑他人,以平等、友善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同时,我们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

此外,我们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我们遇到校园欺凌、侵权等不法行为时,要勇敢地站出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不侵犯他人的隐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老师们、同学们,建设法治校园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以宪法为指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高一学年升旗仪式


主持人:王思涵 发言人:肖梅巧

升旗手(一校区):郭立轩 王熙喆

高一十一班



高二学年升旗仪式




高三学年升旗仪式


供稿:张梓健 摄影:邱敬明 周坤 岳佳仪

 编辑:李欣 初审:王荣

复审:张丽娜 终审: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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