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套!集美新批次公租房来了!这些人可申请→

政务   2024-11-05 14:37   福建  


好消息!好消息!

集美区2024年第三批

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来了

房源206套!租赁期限为3年


房源概况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铁山公租房项目,项目地址位于铁山二里10、13、17、23、25、26号,共计房源六幢206套(540床),租赁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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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型配租标准:单位集体承租的房源以成套的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由承租单位作为集体宿舍按照一人对应一张床的分配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单位申请人数2人起。




套内配备






本批公共租赁住房套内配备以满足“拎包入住”的需求为原则,套内家具家电配备情况详见下表(届时以现场实际配备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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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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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房源朝向舒适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房源朝向舒适度调节系数为0.03)。


申请对象






申请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应为商事登记、纳税及统计归属均在本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租住人员应为上述单位就业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租住申请的人员。申请单位未被列入《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方)承租人负面清单》。本批次申请对象为:

(一)优先保障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无住房的各类人才。

(二)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优先保障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和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在厦无住房职工。

(三)在厦稳定就业或以独资、合资、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台胞。




申请条件






(一)各类人才申请条件:

1. 在厦无住房。

2. 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经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或者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项目。

4. 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发投资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二)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申请条件:

1. 在厦无住房。

2. 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 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职工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发投资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三)台胞申请条件:

1.本人在厦无住房。

2.持有台胞证,与所服务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3. 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台胞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发投资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办理时间






申请报名: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审核日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选定房源: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合同签订:2024 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交房时间以届时发放的《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为准。





申请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英路10号电子城4号楼A座12楼1212

咨询电话:0592-6280605

公示网站:http://www.jimei.gov.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15-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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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集美区政府网

▌编辑:林琼怀  责编:李蕾

▌编审:林小芬 终审: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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