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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 醒
@上海职工,
技师奖励11月15日截止申报,
最高4000元现金奖励!
2024年技师奖励线上申报11月15日截止申报!
今年奖励范围再扩大,新增晋升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奖励;奖励金额再加码,符合条件者,就有机会获得来自上海市总工会最高4000元的现金奖励!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上海工会会员;
②技能等级要求;
■晋升为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或六个特定工种晋升为高级工(三级),并取得由上海市人社部门认可或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或晋升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
奖励金额
①技能等级晋升为首席技师,市总工会一次性资助4000元;
②技能等级晋升为特级技师,市总工会一次性资助3000元;
③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一级),市总工会一次性资助2000元;
④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二级),市总工会一次性资助1000元;
⑤六个特定工种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工(三级),市总工会一次性资助800元。
申报通道
①“申工社”个人线上申报
进入申工社微信菜单栏【服务大厅—技师奖励申报】,输入工会会员卡卡号,并选择需申请的证书,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
②所在单位工会线下申报
符合奖励条件的职工填写申请表,连同各类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提交至单位工会。
11月即将来临
有一批重要新规&新举措上线
涉及火车票、电动车、租房、天气预警…
会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一起来了解下!
全国篇
火车票不用打印报销了
电子发票这样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铁路旅客运输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样式
采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旅客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根据公告,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电子发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将并行使用。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
公告明确——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委托人可自愿提前实施。
■2024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等。
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
更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总结了多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健全了相关体制机制。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
■强调国家建立统一指挥、专场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需要及时就医的伤病人员等群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地方人民政府之间建立协同应对机制等。
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化妆品监管领域第一次系统地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
办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常规检查。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有因检查。
更多内容,一图看懂↓
上海篇
优化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
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提高为4000元
《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日前印发,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
■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下同)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承租本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为4000元。
■增加提取频次,自2024年11月1日起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等。
市气象条例强调数据共享、利用
全市气象预警信息5分钟内送达
《上海市气象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立法采取废旧立新的方式,上海制定了一部综合性的气象条例。此前,2006年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将予以废止。
条例明确——
■明确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提升气象预报准确率,健全气象信息发布渠道,采取适老化、多语种等措施方便各类人群获取气象信息。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相关规定。
■专门规定了气象数据开发利用,依托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数据资源平台向社会开放公共气象数据等。
上海市气象局介绍,气象部门建设完善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心。目前,预警发布中心已与全市50家委办局及新闻媒体对接并部署了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市民可通过多种手段获知气象预警信息。气象部门也与广播电台、电视、申通地铁等信息传播单位建立了信息发布绿色通道,与三大运营商建立短信全网发布机制,全市预警信息能在5分钟内传输至各发布渠道,其中基于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可达秒级传输。
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次修改
明确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条例》自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正,为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次修法——
■回应经营主体关切,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要求市级执法部门统筹规范本系统行政检查行为,并指导执法单位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整合、精简行政检查事项,避免对同一事项重复检查。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时,应当依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并加强对经营主体违法行为整改的指导等。
来源:鑫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