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全勇、王梦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近日,国网老河口市供电公司纪委组织开展《“可为”“不可为”典型行为清单》学习宣贯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清廉实干文化氛围。
该公司纪委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动员各单位廉政监督员在本单位内组织学习清单内容,确保信息覆盖到每一位员工。帮助党员干部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在利益诱惑面前站稳脚跟,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在前进道路上立好“警示牌”、标出“触雷区”、架起“高压线”,坚决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根、不触底线一次。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老河口公司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可为”“不可为”典型行为清单》,在“可为”之处尽显身手,在“不可为”之处坚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