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澄清+回访”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

文摘   2024-12-23 20:28   湖北  


“经查,你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依据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你行政拘留十日。”近日,老河口市公安局对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原来,周某某曾因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其与他人发生冲突的处理意见,连续4年多次到各级公安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又因其诉求不合理均不予支持或驳回。周某某心生怨气,开始捏造事实多次向老河口市纪委等部门举报。经老河口市纪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深入调查及专业部门司法鉴定,确认周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后,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该市公安局依法办理。
“之前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总担心因为莫须有的事情会被别人议论,感谢组织的信任,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我澄清正名,现在我对待工作更有激情也更有胆量了。”原李楼镇派出所办案民警徐某表示。


今年以来,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常态化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的同时,对不实举报进行梳理起底,针对不同处分事由、受处分党员干部不同思想症结,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谈话。
该市纪委以“进家门聊家常”代替“读纪法式说教”,为受到重复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优先考虑采用“会议澄清”或“通报澄清”;组织分管领导与信访室、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定期对查否件集体会商,精准研判;适时分析澄清正名回访对象反馈情况,采取一书一表一方案、一人一档一反馈等方式,为回访对象量身定制回访工作方案、下达回访通知书,及时关注受处分干部思想状况、工作表现。
同时,建立与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强大的查诬合力,营造良好信访秩序,激励干部勤廉担当。2020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查处诬告陷害行为9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207人次。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信访举报是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理应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客观真实的有序进行,决不允许别有用心之人借检举控告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老河口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按照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原则,做实做细每一件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坚持惩治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为党员干部筑起坚实的“保护墙”。(罗樊星 吴怡欣 姚婧婷)
来源 |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 乔
 | 曾纪双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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