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面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中,样品测定的操作步骤,仅是一次测量过程的表述,日常的监测工作中,监测时间和频次还要满足排放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比如,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的锅炉监测时,应该按照该标准中对于排放限值的要求进行监测或采样,该标准要求执行HJ/T397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依据HJ/T397,监测时间和频次为小时均值。
当监测其排气中的二氧化硫时,假设一次测量值为连续5分钟的平均值,则无法按照连续1小时的采样方式进行监测,那么应该按照1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集3到4个样品,计平均的方式进行监测。
这里,关于等时间间隔的时间,也顺便探讨一下。
采样时间是连续5分钟,应在一个小时内均匀分布,且要等时间间隔,时间起点无所谓,但三到四个样品的采样要在一个小时内完成。
比如,11:33开始监测,时间为11:33-11:38,则第二个应是11:48-11:53,第三个是12:03-12:08,第四个12:18-12:23。
上述时间安排,11:33开始,到12:23结束,是11:33-12:33一个小时内完成,11:33/11:48/12:03/12:18这四个时间点是在一个小时内均匀分布,且是等时间间隔。
有人问如果是11:33/11:43/11:53/12:03这四个时间点,是否可以?
不建议如此安排。因为这样安排的话,就不是在一个小时内均匀分布,作为一个小时的均值来讲,代表性没有11:33/11:48/12:03/12:18这四个均匀分布的时间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