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麦某现场指认作案工具及其非法捕猎的保护动物。通讯员 李盼盼摄
男子在一片沼泽地设好陷阱,准备捕猎野鸭,没想到却捕获到一只苍鹭。
近日,于田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于田县克里雅河大桥南边的一片沼泽地设置捕猎工具,疑似在捕获野生动物。接到举报后,管辖该区域的于田县公安局喀群派出所民警加大巡逻力度。
12月16日,民警在沼泽地附近看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经过查看,发现该男子正在进行非法狩猎活动。民警将其带回公安机关,并通知食药环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核查。
民警在沼泽地里收缴自制的简易狩猎工具6套,从工具内解救一只野生动物苍鹭。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麦某称,10月底他发现沼泽地里有野鸭出没,便打算捕获后家养。为此他自学制作6套捕猎工具,设置在沼泽地的不同位置。
麦某每天都去查探“成果”,但1个多月以来一无所获,直到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
野鸭和苍鹭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特邀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专业人员对其捕获的野生动物进行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麦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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