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无熄火保护灶具等不合格燃气具
二、严禁两种及以上燃烧介质(如液化石油气等)并用
三、严禁在公共用餐区域使用燃气
四、严禁私自改动、拆装、加装燃气设施
五、严禁使用非专用、超长、中间加接口等不合格软管
六、必须建立安全用气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七、必须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确保正确有效使用
八、用气必须不离人,用完必须关闭灶前阀
九、发现室内燃气设施异常或有臭味,必须立即疏散人群、关闭阀门、开门窗通风,并室外报警
十、必须组织员工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来源:山东燃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