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享节日 | 文明庆国庆,“禁燃禁放”不能忘!

文摘   2024-10-04 18:37   江苏  

正值国庆佳节
为了图个气氛

大伙是不是准备

放个鞭炮庆祝一下?

NO!NO!NO!

绝对不能“任性”

响水公安提醒您

请依法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在禁放区域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曝光台





下面让我们来复习一下

我县禁燃区域和为什么禁燃?






县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北至灌河,西至黄响河、通榆河一带,南至迎宾大道,东至沈海高速。






县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除禁止燃放的场所和地点外,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正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烟花绚烂夺目

但这稍纵即逝的美好背后

还潜藏着很多的安全隐患

火灾隐患

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受伤危险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儿童。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声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同呼吸,共责任

为了家人的安全

为守护响水的蓝天白云

让我们

共同参与、共同负责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坚决说NO!

素 材 | 巡特警大队
编 辑 | 周   悦
审 核 | 李   磊
签 发 | 李卫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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