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招募202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的通知
文摘
2024-11-05 17:54
内蒙古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内人办发〔2009〕18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现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即2022、2023、2024年未就业毕业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四)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企业)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含自治区公益性岗位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招募。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502室(北环国家电网东侧) 报名材料:1、《赤峰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申请表》(贴2寸彩照,一式两份)。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申请储备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提交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查。人才储备的认定根据审核情况认定,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认定。储备人才的选拔采取面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储备单位统一开展面试或考核工作。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自治区人社厅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照服务基层期满人员定向招录政策执行。2、储备期为24个月,储备单位与储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储备期间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一)储备单位应与储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能用储备协议替代劳动合同。(二)储备单位应足额发放储备人员的工资,储备期间的生活补贴由就业服务中心直接拨入储备单位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