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7人

文摘   2024-11-10 17:58   内蒙古  

为加强市教科研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赤峰市教育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补充部分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教研员7名。具体比选岗位详见《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赤峰市旗县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具有相关教学、教研和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的旗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也可报名。
三、比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1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5.应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6.应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竞赛奖。
9.具有相关教学、教研和教育管理工作经历(高学段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10.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11.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入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
7.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8.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或频繁调整的;
9.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四、比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26日18时。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将《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表》《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汇总表》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形成PDF格式打包发送cfsjyjrskzp@163.com邮箱。发送材料文件名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所在单位全称”。
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表》《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现取得最高级别职称证书扫描件;
3.个人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根据比选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开考比例一般达到审查结果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3:1及以上,急需补缺的比选岗位,经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面试开考比例可按审查结果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其比选岗位计划。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期间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三)面试
1.面试计划于2024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面试准考证》告知。参加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问题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此次比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比选资格。市教育局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师德师风情况,执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为比选人选。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
市教育局党组综合分析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
对拟比选调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调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和任职手续,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调入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递补1次。
五、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比选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比选。参加比选人员要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比选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比选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赤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随时关注。
      (三)在比选工作期间,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比选工作的,由本人负责。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476-8825147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62124
附件:附件1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表.xlsx
             附件3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汇总表.xlsx


知所乎上岸基地
南园满地堆轻絮,愁闻一霎清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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