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宜昌市政府发布《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年满16周岁且不满法定退休年龄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均可在该市建缴公积金账户并专享各类补贴及优惠政策。
“宜昌入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是湖北唯一入选的市州城市。此次试点政策最大的突破就是零门槛、补贴多。其中,3%的一次性贷款补贴政策更是全国首创。”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赵进介绍。
《方案》对灵活就业人员几乎不设置门槛,凡在宜昌无正常缴存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均可在“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线上开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且缴存灵活,在不突破上下限情况下,什么时候缴、怎么缴,均可由缴存人机动安排。
《方案》还拿出“真金白银”助力助力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青年人向城区集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结息利率(当前1.5%)基础上再补贴0.5%。符合条件者开户即可获取100元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在宜昌区域购买自住住房并成功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3%给予一次性补贴,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住房储备金等其他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
以开户一年内缴满12万元住房公积金为例,最高可获得约2400元利息,中途发生提取,仍按当下2%利率据实计息。如缴存后申请80万元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除享受2.85%低息贷款利率外,还可享受3%贷款补贴2.4万元,相当于贷款前1年免息。持有人才码的灵活就业人员,贷款3%补贴可依据贷款额度同步上浮。
春节期间,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4小时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人工咨询、个人网厅线上服务,为灵活就业人员咨询、开户提供服务。
来源丨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郑岚 通讯员肖长安、郑爱妮
编辑丨庹云峰
二审丨刘路
终审丨陈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