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节临近
聚会、走亲访友增多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上路行驶的风险隐患突出
为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宜昌公安交警
将在全市组织开展
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中,全市各地将采取错峰勤务、接力整治、随机抽查等方式,将警力向城市周边、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精准投放,拓展整治覆盖面,同步查纠劝导农村“两违”、不系安全带、无牌无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
一定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司机呀~~
请大家谨记:春节期间
来源丨宜昌交警
编辑丨庹云峰
二审丨刘路
终审丨陈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