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货车非法改装、脱落扬撒的告知书

时事   2024-12-26 19:16   云南  

全县各道路运输企业和全体驾驶员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大非法改装治理力度,切实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带来的路面污染和公共安全隐患,保障道路、桥梁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向全县各道路运输企业和全体驾驶员朋友们告知如下:

一、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全县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提高对货车非法改装治理的思想认识,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与管理,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和车辆营运自律机制。让每位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二、自觉依法守法营运,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全体道路货运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不非法改装车辆,克服超限超载运输侥幸心理,严格按规定标准装载并参与市场营运,主动接受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与管理。

三、自觉遵守车辆参数,做好货物抛撒防护。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的机构、构造、特征或擅自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规定限值进行装载,自觉做好装载石料、渣土等易遗撒飘散货物防护工作。

四、自觉接受违法处罚,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在运输过程中,因非法改装、超载超限及其他违法运输行为依法被查处时,要积极承担违法行为责任后果,不冲撞站卡、不暴力抗法。对违法加装改装车辆装置的,要现场配合执法部门拆除或自觉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并保证不再改装加装。

五、自觉纠正违法行为,积极恢复车辆原状。《告知》发布之日起,请广大货运企业、货车车主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改正非法改装货车的违法行为。对在用货车有非法改装货箱(厢)、加装钢板弹簧片等行为的,由货运企业、货车车主自行拆除改装设备,恢复车辆原状。未整改到位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货车非法改装治理工作关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局,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货车非法改装和货车脱落扬撒等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全县非法改装治理共同努力,积极履行每一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举报电话:12328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施甸大队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水墨施甸

施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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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工作人员感谢您的关注与阅读,期待您提出宝贵意见。

本期编审:杨丽娟 张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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