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告知书

政务   2024-10-21 21:02   辽宁  


根据《辽宁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指引》(辽社险中心发〔202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等文件要求,正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都需要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现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内容告知如下:

一、认证周期

在普兰店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失业转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认证周期为12个月(建议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认证一次);城乡居民、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工伤保险供养亲属的认证周期为6个月。一个认证期内可以多次认证,最新认证成功,认证周期自动顺延。请在规定的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如不按期认证,将会影响您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

二、认证方式

(一)在普兰店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工伤保险供养亲属。

1、自助认证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认证;

2、社会化服务认证

如无法进行自助认证,可就近到居住地社区(乡镇)申请进行社会化服务认证(由居住地社区(乡镇)的劳动保障专干经办)。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认证。

三、“辽宁人社”小程序认证流程

(一)为本人认证

(二)代他人认证

附件: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告知书


来源:普兰店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美编:孟令伟
主编:张人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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