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点击图片查看全文)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5〕4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日照港岚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2处,名称分别为:岚山东、厦门路。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1日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许芮
审校:张珊
值班主任:王宗敏
近期热门视频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