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在行动】蚌埠蚌山:监督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运行

文摘   2025-01-03 17:15   安徽  







近日,蚌山区纪委监委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小切口”,紧盯合同效力、主体、标的、期限、价款、条款、履行、归档、订立程序等方面,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惠民政策落实。截至目前,开展督查3次,发现问题线索15条,排查合同100个,发现问题合同85个,已整改48个,其他移交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清理整治村集体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规范合同主体、补充合同条款、完善订立程序、清收合同价款、终止执行合同、规范合同文本,重点排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订立期限是否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的剩余年限,房产等租赁合同是否超过20年法定期限等方面内容,推进常态化规范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
在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该区成立了由农业农村部门、乡镇及法律顾问参与的专项工作组,开展联审联查、抽查检查、督促指导以及全程监督工作,实行“闭环+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合同清理规范。发挥村(社区)群众自治、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等作用,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梳理收集群众信访、12345热线、“监督一点通”平台反映的问题,严防“表面化”“走过场”,跟进监督一盯到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信息化、动态化监管。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示公开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党员与承包户面对面讲政策,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发动村(社区)群众参与。与审计、巡察相结合,全面起底排查、核查整改,同时,进行信息化监管,帮助人民群众算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明白账”,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


来 源 | 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编 辑 | 闵 俊
校 检 | 孙经纬
审 核 | 窦 凯

蚌埠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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