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昌镇冬季安全取暖告知书

2024-11-04 17:00   重庆  
全镇广大群众:
冬季将至,气温逐渐降低,用电、用火取暖方式逐渐增多,易引发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为确保冬季取暖用电用火安全,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冬季取暖防范事项告知如下:
1.特别提醒用煤炭取暖的居民,炉具应远离床铺、窗帘等易燃物,要保证室内外空气流通,门窗不密闭,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2.用电器设备、电热毯取暖的居民要定期检查,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取暖,极易发热短路引发火灾,要选用载荷功率大的电线。
3.不在炉具旁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要远离煤气罐,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多个插线板串接使用。要加强老人和小孩安全用电用火监护。
4.要特别关注独居老人、残疾人、出租房寄宿等人群冬季用电、用火安全,确保无安全隐患。同时,建议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和火灾报警设备。
5.燃煤取暖时若出现头晕等不适症状,要高度警惕,第一时间到室外透气,开窗通风,如长时间无法缓解,迅速就医治疗。
安全连着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请全镇广大群众注意冬季取暖安全防范,保护好自身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巩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巩昌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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