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公开招聘辅警16人!

民生   2025-01-18 19:29   四川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苍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特巡警大队留置看护岗位,主要从事广元留置看护中心苍溪分中心留置对象的看护工作,工作期间封闭式管理,需值守夜班。本次拟招聘辅警16人,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截止时间为1990年1月20日);

3、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能报考);

5、身体健康,能从事夜间值班工作;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精神类疾病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身高1.7米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工资社保待遇

按规定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按《苍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工资待遇。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9时至2025年1月22日18时。

(二)报名地点。苍溪县公安局政治处503办公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内,报名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相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1寸照片2张、入职体检(三甲医院、自费)报告、无违法犯罪证明、银行征信记录在报名点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各占总成绩30%、40%、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9:00—10:00。

3、笔试地点

苍溪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科目

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2、体能测试时间

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自备运动鞋及服装,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月23日14时30分(星期四)。

2、面试地点:苍溪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

3、面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

六、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苍溪县公安局政治处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安排到工作单位试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七、附则

本公告由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39-5203011

监督电话:0839-52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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