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公安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公安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诱导拉拢参保人特别是困难群众虚假住院的;
(二)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勾结制造虚假住院的;
(三)定点医药机构大量留存参保人医保凭证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冒名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五)定点医疗机构虚构检查检验项目,影像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严重不符的;
(六)定点医疗机构伪造参保人就医的检查检验报告、篡改指标参数骗取医保基金的;
(七)定点医疗机构套用模板病历下达虚假医嘱、开具虚假处方、虚假开具药品的;
(八)定点医疗机构“男女不分”“老少不分”违规开具诊疗、检查、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
(九)定点医疗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分解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的;
(十)定点医药机构对人证不符情形未履行核验义务,或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十一)定点医药机构进销存严重不符,涉嫌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的;
(十二)定点零售药店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保健品、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等串换为医保药品的;
(十三)定点零售药店诱导、协助参保人年底“冲顶消费”违规购药或购买非病情需要的药品,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二、线索举报说明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行为相关线索的,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拨打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95-22860000;
(二)登录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互动交流”栏目,进入“投诉举报”界面进行举报;
(三)邮寄举报信及相关资料至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四、举报奖励
根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对经查实的欺诈骗保举报线索,将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额,每起举报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3日
审核 | 一审:赖露晶 二审:郑世发 三审:陈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