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桦川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发布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的公告

政务   2024-10-12 20:35   黑龙江  

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工作,2024年8月2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2024年9月23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交发〔2024〕297号);2024年10月8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关于请报送第二批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的通知》,对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等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印发之日(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范围。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一)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1. 中型货车:一是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含)不足两年,补贴标准为每辆1.0万元。二是提前报废时间满两年(含)不足四年,补贴标准为每辆1.8万元。三是提前报废时间满四年(含)以上,补贴标准为每辆2.5万元。

2. 重型货车:一是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含)不足两年,补贴标准为每辆1.2万元。二是提前报废时间满两年(含)不足四年,补贴标准为每辆3.5万元。三是提前报废时间满四年(含)以上,补贴标准为每辆4.5万元。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1)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2)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见上述标准,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以下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一是中型新购营运货车,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2.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3.5万元。二是重型2轴新购营运货车,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4.0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7.0万元。三是重型3轴新购营运货车,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5.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8.5万元。四是重型4轴及以上新购营运货车,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6.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9.5万元。

(三)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3.5万元。


二、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是指注册地为桦川县的公交企业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是指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


1、补贴范围和标准。申请更新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和更换动力电池的车辆,注册登记日期应为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下同)。登记注册日期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更换后的动力电池生产日期应在2024年1月1日后,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公告要求。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2024年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2、补贴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 年1月20日。

(一)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应提供如下材料:

(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书》;(2)《企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明细表》;(3)企业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特许经营 协议复印件);(4)老旧城市公交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5)老旧城市公交车的《道路运输证》扫描件,原件已灭失或无《道路运输证》的,由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出具证明;(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扫描件;(7)《机动车注销证明》扫描件;(8)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扫描件;(9)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2024年7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申请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申请人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应提供如下材料:

(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书》;(2)《企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明细表》;(3)企业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特许经营协议) 扫描件;(4)动力电池更换合同扫描件;(5)老旧城市新能源公交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6)新、旧动力电池包编码照片;(7)更换动力电池验收证明(应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 12月31日之间取得)。


三、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


1、项目方向。城市公交、出租车、营运客车、营运货车、营运客、货运船的、港口设施设备、交通基础设施施工机械、养护作业机械、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物流设施设备内燃机车等。

2、项目主体类型。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等。

3、相关凭证。购置新设施、新设备的贷款,原则上需提供老旧设备设施淘汰、报废等相关凭证。

4、申报程序及要求。

根据上述政策要求,准备所需的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运营许可证等。

办理上述业务的交通运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准备所需的相关申报材料,到桦川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进行申报。

5、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货车出租城市公交老旧货车,联系人:陈小龙,联系电话:15245426789。

(2)新能源出租车,联系人:王志刚,联系电话:13159986988。

(3)城市公交,联系人:马佳兴,联系电话:18724234178。


办公地点:桦川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京抚一级公路与西缘路西交叉路口)。


桦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8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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