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政务   2024-10-14 11:32   黑龙江  

桦川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普尽普、应保尽保”,依法将更多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对象纳入法定保护清单,现面向全县各乡镇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桦川县域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线索范围


由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本次普查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大类:


(一)古文化遗址


主要指古代人类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或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一般包括:早期人类活动场所、聚落址、城址、窑址、窑藏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


(二)古墓葬


主要是指清代及以前(1911年),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一般包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类型。


(三)古建筑


主要是指清代及以前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四)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主要是指1840年至当代期间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


1.近现代重要史迹一般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及战争遗址、工业遗址等)、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与构筑物等类型。


2.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一般包括:1840年至当代期间的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以及其他工业遗产)、金融商贸建筑(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以及其他水利与农业遗产)、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


(五)其他


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古生物化石的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量按照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和照片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


请填写《桦川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发送至邮箱:swtgzzh@163.com


(二)邮寄地址:


桦川县文物保护中心(桦川县悦来大街南段道西:桦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楼)


(三)联系人:


张学峰 13019751978;

宋维桐 13846162926


六、文物线索表如下



桦川县文物保护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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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杨金霖
审   核:孟翔婷
   制:张   磊
   制:孙   亮
总监制:郝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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