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桦川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

政务   2024-10-16 11:49   黑龙江  


桦川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和充实桦川县博物馆藏品,提升文物藏品的整体水平,加强可移动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充分展示桦川的悠久历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历史文物与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古代史类


1.桦川县境内发现的各时代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代文物,重点是能实证桦川县历史地位的相关文物。


2.反映桦川县历史文化及重要人物的遗物及资料。


3.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家具、古籍善本、钱币等。


(二)民间民俗类


1.反映桦川县境内百姓在仕、农、工、商、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


2.桦川县各时期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产品等重要实物。


3、民间有代表性的年画、剪纸、雕刻、漆器、服饰、头饰、刺绣等民间艺术品、工艺品。


(三)革命史类


反映桦川县近现代红色革命斗争史抗联文化的文物及资料,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有关,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实物。


(四)当代史类


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桦川县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其他反映桦川县历史、文化的文物及资料。


二、征集方式


1、公开收购:个人、团体可以自愿将文物藏品作价转让,经文物鉴定和评估双方签订协议,按约定的价格将文物藏品所有权转移给桦川县博物馆。


2、接受捐赠:个人、团体自愿将文物藏品的所有权无偿转移给桦川县博物馆。特别重大捐赠者,将设特别展览,专题陈列,所有捐赠者均颁发收藏荣誉证书。


3、借展代管:我馆将代管代展,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所有权不变,我馆也可复制或仿制展出。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博物馆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起本馆长期接受捐赠。


四、联系方式


文物征集地址:

桦川县悦来大街南段道西:桦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二楼


联系人:

张学峰 13019751978

宋维桐 13846162926


桦川县博物馆

2024年10月15日



来源: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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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杨金霖
审   核:孟翔婷
   制:张   磊
   制:孙   亮
总监制:郝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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