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这个命令是毛泽东起草的。在国民党反动政府拒绝签订国内和平协定以后,人民解放军遵照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这个命令,向尚未解放的广大地区,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全面大进军。
刘伯承、邓小平等领导的第二野战军和陈毅、粟裕、谭震林等领导的第三野战军,于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日夜起,至二十一日,在西起九江东北的湖口,东至江阴,长达五百余公里的战线上,强渡长江,彻底摧毁国民党军苦心经营了三个半月的长江防线。
四月二十三日,解放了国民党二十二年来的反革命统治中心南京,宣告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
接着,又分路向南挺进,于五月三日解放杭州,五月二十二日解放南昌,五月二十七日攻占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
七月,开始进军福建。八月十七日解放福州,十月十七日解放厦门。
林彪、罗荣桓等领导的第四野战军,于五月十四日,在武汉以东团风至武穴间一百余公里的地段上,强渡长江。
五月十六、十七两日,解放华中的重镇武昌、汉阳和汉口。接着,又南下湖南。国民党湖南省主席程潜、第一兵团司令陈明仁,于八月四日宣布起义,湖南省和平解放。
第四野战军在九、十月间进行衡(阳)宝(庆)战役,歼灭了国民党白崇禧军的主力以后,又向广东、广西进军。
十月十四日解放广州,十一月二十二日解放桂林,十二月四日解放南宁。
和第二、第三野战军进行渡江作战的同时,聂荣臻、徐向前等领导的华北各兵团,四月二十四日攻克太原。
彭德怀、贺龙等领导的第一野战军,在五月二十日解放西安之后,同第十九、第二十兵团继续向西北国民党统治区进军,八月二十六日攻克兰州,九月五日解放西宁,九月二十三日解放银川,全部歼灭了国民党马步芳、马鸿逵军。
九月下旬,国民党新疆省警备总司令陶峙岳、省主席鲍尔汉宣布起义,新疆省和平解放。
刘伯承、邓小平等领导的第二野战军同贺龙、李井泉等领导的第十八兵团和第一野战军一部,于十一月初开始向西南进军。
十一月十五日解放贵阳,十一月三十日解放重庆。
十二月九日,国民党云南省主席卢汉,西康省主席刘文辉,西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邓锡侯、潘文华等人宣布起义,云南、西康两省和平解放。
十二月下旬,进入西南的人民解放军进行了成都战役,全部歼灭国民党胡宗南军,二十七日解放成都。
到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底,人民解放军已经全部歼灭了中国大陆上的国民党军队,解放了除西藏以外的全部中国大陆。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
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
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
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心将他们发动的反革命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一月一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以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
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及其他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朱 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