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市区新增(重新启用)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1.宜秀区 S223省道74公里处;
2.宜秀区独秀大道至机场大道(外环北路路段);
3.宜秀区罗岭镇金家湾(S462路段)。
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10日
警营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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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市区新增(重新启用)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1.宜秀区 S223省道74公里处;
2.宜秀区独秀大道至机场大道(外环北路路段);
3.宜秀区罗岭镇金家湾(S462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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