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共青城市委批准,共青城市纪委监委对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董善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善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行政执法;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耕地指标业务承接、土地使用证办理、项目承接、应急物资储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董善武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共青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共青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善武开除党籍处分;由共青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董善武,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湖北鄂州人,在职大学文化,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国土环保建设局、共青城市国土资源局、共青城市农林水务局、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