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的要求,讷河市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符合领取生活费补贴标准13人次、讷河市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符合领取生活费补贴标准86人次,共计99人次,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金额11,000.00元,现经讷河市乡村振兴局、讷河市低保中心、讷河市就业及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核实后,讷河市2023-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符合领取生活费补贴标准99人次,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金额11,000.00元。现进行公示,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的要求规定,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0日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452-3323478
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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