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88〕3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天津经开区2024年度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通知如下:
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30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
(一)申请人填写《天津市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请表(2024)》(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并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二)申请时间:11月11日—18日(周六日公休)。申请人携带《天津市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请表(2024)》及一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到经开区财政局提交申请,由经开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根据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领证时间:12月2日—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经开区财政局领取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