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铜陵市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都述奇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都述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1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都述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亿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分别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都述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都述奇,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都述奇,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安徽桐城人,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管理学硕士。
他曾任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铜陵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等职。
2020年,都述奇被免职,今年2月被查。
今年8月,都述奇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都述奇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毫无纪法观念,作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时任“一把手”,私欲膨胀无度,将对个人名利、职权地位等追求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弃守国有资金监管职责;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沉迷赌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
来源/综合自枞阳法院、安徽纪检监察
编辑/吴笑笑
一审/ 吴笑笑 二审/孙友琴 三审/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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