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科普系列② | 这通电话关乎你的舌尖安全,接还是不接?

民生   2024-11-08 16:17   福建  



—    食品安全科普    —
“立冬”寒意浓
食品安全暖人心


今天我们迎来立冬

寒风起,暖胃更需安心食!

让每一口幸福感都充满安心!

提到“入口安全”

不知道大家近期是接到

一个食品安全满意度的电话调查:

您属于哪个片区?

您在当地住了多久?

您对本地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是否满意?

您是否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您购买食品时是否会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

……


注意!

这不是诈骗!

也不是骚扰!


这是2024年福建省食品安全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

恳请您耐心接听或配合,您的“安全”、“满意”回答,是对护卫我市群众舌尖安全的工作者最大的支持、鼓舞!

注意:回答完所有问题才算是一次有效的调查哦~

食品安全靠大家

希望您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理解

共同为美丽榕城食品安全加油点赞!

现在,让我们携手踏上一场

既有趣又实用的食品安全科普之旅,

解锁“立冬”时节的食品安全密码,

请注意查收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01

食品采购注意事项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保存条件等信息;

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罐头出现鼓盖、胖听的;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的不要购买、食用!


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食品;

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等,建议不要购买没有任何包装标识的散装食品。

购买豆制品、熟肉食品等应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经营单位,不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流动摊点去购买。

不买未经动检部门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制品


购买食品、餐饮消费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或者消费凭证,以防出现问题后可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


02

外出聚餐注意事项

消费者外出聚餐时应选择卫生状况较好、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消费。

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

尽量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海产品



03

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安全质量;

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在70度以上。

存放和加工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

厨房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要尽可能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勤洗手

在处理熟食之前和吃饭前;在加工、制备食物之前和处理生的肉、禽、海产品、蛋和菜之后;在如厕、接触宠物、处理垃圾之后。






谨慎食用冬季药膳

含有毒性药材加工的药膳,若加工食用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

特别是草乌、附片等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食用







安全食用火锅

秋冬季来临,火锅成为广受消费者欢迎的餐饮方式之一。

每次添加汤汁后要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

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较高的内脏;

吃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

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混合食用,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一看二闻三手感”,保证食材的新鲜

一些不法商贩为了掩盖食品本身的腐败变质,使用化学物质提升卖相。特别是选购毛肚、牛百叶、黄喉等水发产品时,警惕通过双氧水、甲醛等化学物质处理后的有毒食材。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在餐饮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时节不居,万物有序

冬是贮藏,也是企盼

冬是蛰伏,也是希望

一岁一枯荣的物候变化里

包含着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憧憬


时光不疾不徐

脚步不慌不忙

让我们张开双臂拥抱冬日暖阳

默默积蓄把梦想点亮的力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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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州市场监管

编辑 | 林钰颖 吴龙义
校对 | 吴龙义
审核 | 刘思琪

王金福副省长赴闽清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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