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4〕7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自然资罚〔2024〕8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通泰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云南通泰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通海县四街镇江通公路旁朝阳中学对面的云南通泰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建盖的2个冷冻厂房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处云南通泰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33549.67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伍佰肆拾玖元陆角柒分)。其中:一厂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953561.32元)5%的罚款人民币97678.06元,二厂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717432.22元)5%的罚款人民币罚款35871.61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2月26日
来源:通海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