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233国道沂南段,蒋某骑电动车被撞...

民生   2024-11-01 18:02   山东  


近日,沂南交警大队帮助一事故伤者成功申请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了伤者燃眉之急,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024年9月4日7时30分许,在国道233线沂南路段,徐某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蒋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蒋某某被送至医院紧急抢救,由于其家庭比较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一时陷入困境。沂南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主动地帮助蒋某某家属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在第一时间协调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由医院先行救治,后由救助基金垫付。经过多方努力,救助基金垫付款很快拨付到位,为抢救治疗提供了保障,助伤者家庭渡过了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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