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舜天阳光家园小区16号楼,电梯成了居民的烦心事:该楼共六层、两个单元,自今年7月起,两个单元的电梯均发生故障停运,但因开发商与物业在维修责任和费用上未达成一致,电梯一直“沉睡”,给住户带来了极大困扰。
10月11日,记者赶赴现场,发现16号楼电梯两侧墙体裂痕明显,加上楼体地势低洼,在此前暴雨的侵袭下,电梯井积水严重,电梯零部件损坏,无法正常运行。
“这日子太难了。”16号楼东户的薄女士满脸愁容地向记者倾诉,“孩子上学、大人上班,还有日常提水都极为不便。我前段时间因为爬楼太频繁,膝盖疼得受不了,还住院了。”“电梯房”沦为“步梯房”,居民出行苦不堪言。
电梯为何拖了三个多月仍未修复?物业工作人员称“有苦衷”:电梯井进水是房屋质量问题所致,此类损坏不在物业维修范畴。记者联系开发商时,对方以“做了防水层,物业一直不开电梯与开发商无关”为由,拒绝出面。
那维修责任究竟在谁?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人员表示,需由沂南县住建局牵头解决,而沂南县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多种原因致电梯井进水停运,责任划分困难。其后记者多次联系沂南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周内争取修好。10月31日,记者再次前往该小区回访,业主称问题仍未解决,该负责人也未就此事的进展进行回应。
11月7日,市“热线·首发”督办人员召集相关人员,现场对此事进行督办,开发商和物业双方仍然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开发商方面虽然承认在防水工程上存在疏忽,未能完全做好防水措施,但同时认为,电梯井被水淹的直接原因是物业未能及时将水排净,因此物业应承担主要责任。物业方面认为目前仍处于保修期内,电梯井进水是由于开发商防水工作不到位所导致,因此开发商应负全责。
电梯停运三个多月,群众反映强烈,不容再拖。“热线·首发”督办人员耐心做开发商和物业的工作,晓明利害关系,用时近三个小时,最终确定由开发商和物业各自承担50%的维修费用,这一解决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并立即着手进行电梯的维修和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