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期:新版素养66条,基本知识和理念第50条

文摘   2024-11-21 16:35   贵州  

第五十三期:新版素养66条,基本知识和理念第50条

今天给大家介绍《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第50条的内容。

第50条主动接受婚前和孕前保健,适龄生育,孕期遵医嘱规范接受产前检查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住院分娩。

怀孕后及时去医院检查,首次孕期检查最晚不应超过怀孕12周,在孕期至少进行5次产前检查,孕早期1次,孕中期1次,孕晚期3次。有异常情况者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要到有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高危孕妇必须提前住院。

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婚前、孕前咨询和医学检查,可以帮助准备结婚或怀孕的男女双方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发现可能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和健康问题,接受针对性的评估和指导,提高婚姻质量和促进安全孕育。

提倡适龄生育,科学备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4—29岁,男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5—35岁。女性生育年龄≤18岁或≥35岁均属于高危妊娠。高危妊娠会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以及胚胎停育、流产、胎儿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两次妊娠之间间隔太短或太长都不利于母婴健康,推荐生育间隔为2—5年。

今天的节目就为你介绍这些,下期节目再给大家介绍《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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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审:王芝英

二审:任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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