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
在第17届残奥会上作出重要贡献个人的决定
(2024年10月7日)
在第17届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27名江苏残奥健儿代表国家出征,共获得18枚金牌、11枚银牌、6枚铜牌,金牌数和奖牌数连续6届位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一,实现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祖国和家乡赢得了荣誉。为鼓励先进,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残奥精神,根据相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在第17届残奥会上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给予如下奖励。
一、给予邹莉娟等30名运动员、教练员记大功奖励。
二、给予张中强等5名运动员、教练员记功奖励。
三、给予万里等2名医疗保障人员嘉奖。
希望受奖励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攀登残疾人体育运动新的高峰,努力创造更多佳绩、赢得更大荣耀。全省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创更加幸福美好生活。
附件:
省委、省政府奖励在第17届残奥会上
作出重要贡献个人名单
北京时间9月5日凌晨,在巴黎残奥会乒乓球女子单打WS5级决赛中,泰州选手张变为中国代表队摘得一枚金牌,这也是张变征战5届残奥会获得的第8枚金牌。
来源 | 江苏新闻 苏州残联
编辑 | 曹佳蓉
责编 | 岑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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