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骑车载三孩
逆行被撞很受伤
少年骑车载人
速度过快引事故
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动自行车
闯红灯酿事故负全责
7月8日,常德武陵区。男生小马利用奶奶手机扫码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至市城区武陵大道与人民路交汇路口时,信号灯已经变为红色。小马闯红灯与王某驾驶的小车沿武陵大道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至该处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马左手臂擦伤、小车和电动自行车轻微受损。
心理
很多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因此也比较容易冲动,骑行电动自行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自行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制动
电动自行车速度比自行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差,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载人
部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
炫技
部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交规
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意识
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危险,易酿成惨祸。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案例来源 津市大队 直属一大队 直属二大队
编辑 曾木兰
初审 张 妍
终审 曹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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